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的叁种启动方式
1、自动启动状态
气体灭火报警控制器通常是会配备两种不同类型的火灾探测器。控制主机上具备“自动”和“手动”两种转换功能,在将它置于“自动”位置的时候,灭火系统处在自动状态。
当只有一种探测器发出火灾信号的时候,控制主机会发出室内声光报警器,通知出现火灾,但是并不会启动灭火装置。
在两种探测器发出火灾信号的时候,控制主机发出室内、外声光报警器,结合关闭防护区开口,进入灭火启动延时,在符合设定的延时时间后,会主动开启灭火装置。
在喷放延时过程中,如果发现不需要开启灭火装置,可以在设定的延时时间内,按下防护区外或是控制器上的“紧急停止”按钮,灭火指令就会被终止。
2、电气手动启动
在转换开关处在“手动”位置的时候,灭火系统是处在手动状态。
在这种状态下,探测器会发出火灾信号,控制主机发出室内、外声光报警器,通知火灾发生,但并不会启动灭火装置。这时按下防护区外或是控制器上的“紧急启动”按钮,就能够开启灭火系统。
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,不管控制主机处在自动或是手动状态,在按下“紧急启动”按钮的时候,都能够开启灭火系统。
3、机械应急手动启动
机械应急手动启动是应用在火灾报警控制系统失效的时候,当工作人员判断为火灾时,应当马上通知现场所有人员撤离,在确认所有人员撤离后,按照以下步骤实施机械应急操作:
(1)手动关闭联动设备,然后将电源切断;
(2)拔掉对应防护区启动瓶电磁驱动器上的“机械应急启动销”,按动机械应急启动按钮,电磁驱动器将启动瓶打开并释放启动气体,开启气体灭火系统。